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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法律援助处

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深圳福田行政法律服务方案,以及深圳市福田区法律援助处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简述信息一览:

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是免费的,不需要花钱的。依据《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经受援人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案件诉讼费、仲裁费的决定。

——深圳市福田区法律援助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申请人对《不予援助通知书》有异议的,可于接到《不予援助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法律援助机构要求重新审查,法律援助机构应于5日内进行审查并报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于5日内决定。

深圳市法律援助中心是免费的。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22日通过了《深圳市医患纠纷处理暂行办法》,这是深圳市为及时高效解决医患纠纷,遏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而出台的新办法。

——深圳市福田区法律援助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提交自己符合法律援助情况的证明文件即可。

深圳经济特区法律援助办法

1、经济困难公民、特殊案件当事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2、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

3、第十一条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由市、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深圳市行政诉讼在哪里立案

1、法律客观:关于原告资格的立案审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就有资格以原告身份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主观:行政诉讼应当去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若是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应当向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行政诉讼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既然是诉讼,应该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由立案庭交由法院行政庭审理。但有些法院对于行政案件要求先由行政庭审核后才给立案。

5、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法律分析:行政诉讼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深圳福田行政法律服务方案,以及深圳市福田区法律援助处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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