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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

接下来为大家讲解内河船员法律法规,以及内河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涉及的相关信息,愿对你有所帮助。

简述信息一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加强渔业船员管理,维护渔业船员合法权益,保障渔业船舶及船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海员外派管理,提高我国外派海员的整体素质和国际形象,维护外派海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员外派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对外劳务合作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内河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一条为加强船员服务管理,规范船员服务行为,维护船员和船员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船员服务,适用本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素质,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船员注册、任职、培训、职业保障以及提供船员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内河船员的相关退休规定是怎样的?

有相关规定,因为船员属于工人岗位,所以按照正常情况来说,男性船员的退休年龄是60周岁,女性船员的退休年龄是50周岁。

——内河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船员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以55岁退休。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在特殊工种的认定上,我们依据《特殊工种实用名录》严格按行业区分相关工种。

法律分析:海员隶属特殊工种,根据海事局限定,高级船员的退休年纪是55岁,普通船员是50岁但是解决退休申请时,必须要证明从事海上工作达到肯定时间以上才能够。

海员退休年龄2022年新规是什么 有相关规定,因为海员属于工人岗位,所以按照正常情况来说,男性海员的退休年龄是60周岁,女性海员的退休年龄是50周岁。

内河船员适任证书换证规定

第三十条 持有《适任证书》的船员,应当在《适任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证书再有效审验并提交本规则第十八条规定的材料。

要办理更换船员适任证书,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准备必要的材料,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通过。更换船员适任证书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持有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完成规定的培训和考试等。

对的。只要持原来的证书在船至少六个月,就可以在任意的海事局换新。

对于刚刚过期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只要在过期前12个月内或过期后3个月内都可以直接换证。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1、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设置和使用缆渡,不得影响他船航行;级人民政府在审批渡口的设置和撤销时应当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明确渡运水域范围、渡运路线、渡运时段、渡口位置等主要内容。

2、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维护渡运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内河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4、第一条 为了加强渡口渡船管理,维护渡运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排筏通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施工船舶、船员的安全要求水上施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向当地海事部门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施工船舶应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

苏州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河交通管理,保障安全、畅通,提高运输效益,发挥内河运输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条第三款:“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用自备船的管理,落实专门管理人员,督促船舶所有人、作业人员遵守有关内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汛安全,改善城乡水环境,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四条 苏州市市政公用局是苏州市市区河道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政公用局),负责实施本条例。市区范围内经国家和省批准的航道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保护管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内河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通航水域从事航行、停泊和作业以及与内河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关于内河船员法律法规,以及内河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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