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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人的法律效力

简述信息一览:

书面证人证言的效力

1、证人书面证言的效力并不是很大,比证人上庭证言的效力要小的多,因此证人书面证言并不能成为有力证据。最有力证据就是直接证据,比如说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留下的作案工具等证据。

2、《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耳闻目睹的与案件有联系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以及发生争议的事实。

民事诉讼证人的法律效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在民事案件中,书证的效力高于证人证言的效力。刑事纠纷中证人证言的效力的规定是,证人证言必须经过当庭质证后,它的效力才能得到法院的采信,证人证言才具有证明力。书证与证人证言的效力书证的效力比证人证言的效力高。

4、法律主观:证人 只要不对案件存在利害关系,对案件进行客观的陈述,并且对方在法庭上没有 证据 证明证言是假的,则证言具有法律效力,反之,对方有证据证明证言存在问题或证人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则证人证言不具备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中同一个人的证人证言和出庭作证法律效力一样吗?

1、证人不出庭写一个证明在法律上有效。法律没有规定证人必须出庭,证人证言一样具有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在场人员也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如遇法定特殊情况不能出庭作证的,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民事诉讼证人的法律效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在刑事诉讼中却不同,证人证言往往能发挥重大的证据效力,审判者很少怀疑国民的素质,当然,刑法中对作伪证的惩罚力度也大,此种信任,是建立在刑法的威慑之上。

3、没有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与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效力一样。

4、法律主观:证人 只要不对案件存在利害关系,对案件进行客观的陈述,并且对方在法庭上没有 证据 证明证言是假的,则证言具有法律效力,反之,对方有证据证明证言存在问题或证人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则证人证言不具备法律效力。

5、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作了笔录的证言同样合法有效,但对于不出庭的证言一般要比出庭的证言的效力就会减弱了很多。

6、证人出庭作证是直接、言词原则的表现,是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内在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在民事诉讼中,证人是否能够参加诉讼,有何规定

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法院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证人必须按时出庭作证。《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2)证人必须如实提供证言。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如果当事人本人不便处理案件,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亲属、社区工作者和律师都可以成为民事诉讼代理人。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诉讼代理人不能同时担任证人。

《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关于民事诉讼证人的法律效力,以及民事诉讼证人的作用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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