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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刑事诉讼法律师-武昌刑事诉讼法律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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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信息一览:

刑事诉讼法律师回避是否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人必须保持独立,不得与被告人或案件当事人存在利益关系或者其他关系。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中律师不适用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对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不得参与办理本案的一项诉讼制度。

武昌刑事诉讼法律师-武昌刑事诉讼法律师名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辩护律师在存在回避的情形之下是需要回避,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的规定审判人员以及辩护人员如果存在着一些特殊的情况需要回避,比如说原被告的辩护律师在同一个律师事务所工作的。

法律主观: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是为了保障案件审理公正,对案件参与人员进行严格身份限制。如果案件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为案件当事人或者近亲属,参与过该案,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的条件是:(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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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1、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 第四十七条 委托诉讼代理人,参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2、年修订)第四十七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

3、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可以了解案情及当时已查明的主要事实。

4、第四十七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5、适用取保候审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直接主动地决定取保候审;二是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所委托的律师的申请,决定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律师会见规定

1、律师会见服刑人员的法律规定是:律师办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看守所应当查验律师有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委托书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辩护通知。

2、法律主观:刑事诉讼法律师会见的规定有: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3、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4、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5、法律分析:会见时间。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时间,由现行刑诉法的“第一次讯问后”提前至“第一次讯问日起”,并且新刑诉还删除了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须经侦查机关批准的限制。

刑事诉讼法律师权利有哪些义务

第三十三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有权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自诉案件中有权随时接受委托。阅卷权。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我国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主要有:独立辩护权。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

刑诉法辩护人有以下权利:(1)陈述权。(2)诘问权。(3)调查证据申请权。(4)辩论权。(5)选任辩护人权。(6)救济权。(7)回避申请权。

对于侵犯律师人身权利的行为,应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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